第九十二章(2 / 2)
任明菡心中燃起一股异常的兴奋,让她回忆起儿时拆了父亲的电脑,第一次摸到电路板时从指间窜进身体的能量。
世上没有空穴来风的事,人生有因必有果。关于费恩和穆时秋,只挖到一团未全部解开的迷,只有孟承的一切简单明白,平凡到违和。
当任明菡回过神时,天已大亮,她坐在椅子上仰头看窗外高高升起的太阳,嘴角扬起一个骇人的笑容。
“孟承究竟是什么人……”
任明菡喃喃自语,偶然瞥到她扔在杂物堆里的耳机。
翻出来擦擦灰,她觉得把撕坏的耳包重新粘好,应该还能用。任明菡拆开它,连上电脑,在其中编写着新程序,正午时分,屏幕中央忽地弹出一个窗口,她这才想到该吃午饭了。
窗口中显示:登陆成功。
“嗯,让我看看。”
任明菡点击读取,见到丁濛濛一个姿势一百张的自拍,无语地先关掉了相机相册。她手托着脑袋,歪头翻了翻聊天软件的记录,其中的内容笑得她去煮了一碗泡面,回来端着碗再看。
丁濛濛:她非约我去吃饭,装/逼拉着她上司给我看他的朋友有多了不起。那跟她又有什么关系,好像显得自己也是上流社会的人。
应季同:土包子嘛,你要理解,谁没有虚荣心?
丁濛濛:她还让人家大老板给她买了好多衣服和鞋,我快恶心死了!那个老板人家有女朋友,她脸皮比长城还厚!
应季同:操,她当小三啊?真他/妈脏。
……
“长城哈哈哈……什么比喻!”女人呀女人。任明菡边看边感叹,觉得比晚间狗血剧精彩更多。她吸溜面条,翻遍丁濛濛长久以来如何在别人面前挖苦与抹黑她的聊天记录,心满意足地喝光了汤。
准备再看两页就洗碗,收拾收拾自己去上班。任明菡津津有味地看,接下来的内容让她笑容猝地冷成了冰。
她阴沉着脸重新点开相册,在其中翻到了几个月前的一张照片。那个时候,任明睿还是洪七公的造型,他抱着她,身后是毁掉之前的漂亮跑车。
“贱人。”
敢让她哥的脸出现在网络上,哪怕是天王老子任明菡也要废了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