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一百六十六章 正面交锋(2 / 2)
现在我请问,让我分管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,建委将给我怎样的权力?比如查出某个建筑企业违规生产,应当由谁来决定初处罚。处罚到什么样的程度,又由什么样的人来最后决定。决定惩罚或不惩罚的后果由谁来承担?”
这段话说得像绕口令。但在座之人都是干这一行的,他们都懂。这段话归根结底就是,权力明晰,责任到人。无论处罚还是不处罚,谁决定的谁负责。更简单明了的说,这是在抢一把手的权力。
一把手诸东升现在的心思不在这上面。因为张秋生刚才提到了齐猛子。这人是水泥厂原料基地附近的乡民,一个无恶不作的乡间混混。为了争夺采石场的承包权,他曾经数次与其他承包人大打出手。
齐猛子曾经找过诸东升,要求将最好的一个采石场交给他经营。齐猛子不知道水泥厂这块归郑雄飞管,诸东升根本插不上手。一般小老百姓哪知道官场斗争的激烈?
诸东升明确表示,这个,他爱莫能助。但是他又说,如果采石场发生事故,非常大的死了人的那种事故,那时他可以为齐猛子说话。这话说得很含糊,很摸棱两可,是绕了几个弯子才说出来的,不是有心人根本听不出来。
后来没多久果然就出事了,死了很多人。塌方事故发生后,诸东升在第一时间就赶到事发地点,比郑雄飞还早。他在现场向死难者家属表示深切的同情,保证一定尽最大可能给予赔偿。诸东升还声明一定要将此次事故追查到底,无论是谁,该追究行政责任的一定追究行政责任,该送司法部门的一定送司法部门。
死者家属在诸东升的鼓动下开始狮子大张口要求赔偿。诸东升一面巧妙地暗示水泥厂是建委副主任郑雄飞分管。而郑雄飞从来不服一把手,对水泥厂也是指手划脚,才造成如今的惨案。
其实建委根本就不是责任单位,分管领导更不是直接责任人。诸东升这些话将郑雄飞推到了火坑浪尖,由不太相干的分管领导变成直接责任人。最起码,在群众的眼里郑雄飞是直接责任人,揪住他就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得赔偿。
郑雄飞将诸东升的这些动作都看在眼里。他也不是那种优柔寡断之人,他同样对死者家属大声保证,一定要给予最大的合理的赔偿,一定要追究直接责任人一切责任。
死者家属开的任何价码郑雄飞都答应,并且命令水泥厂与矿场承包人立即拿钱出来。水泥厂因此而遭受什么样的重大损失?才不管呢,诸东升想借此来害他,必须予以正确应对。水泥厂也不是他家开的,倒闭了与他有什么关系?矿场承包人因此跳楼也与他没关系,要找就找诸东升去。
水泥厂没钱。这是实话。哪个企业的钱都是不断周转,不可能让其趴在账上。郑雄飞立即命令,去银行贷款,无论怎样也要让死者安心。
诸东升又出手了。两人的斗争已呈白热化。他以建委一把手的身分要求审计局前去水泥厂审计。银行一见审计局在水泥厂审计,立即停止发放贷款。
郑雄飞骂诸东升插手他分管的部门。诸东升冷笑:“哼哼,水泥厂虽然归你分管,但建委系统的审计归我。我是在履行职责,请你不要干涉我的工作。”
银行贷不着款,就无法满足死者家属的要求。甚至连送往医院抢救的伤者医疗费,水泥厂都拿不出来。
死伤者家属愤怒了。他们包围了建委大楼。其中采取了许多过激行动,这里就不多说了。总之,郑雄飞被迫辞职。
其实郑雄飞辞职后还可以安排其它工作,无论从哪方面看,此次事件他并不负主要责任,而且最初的处置方法也很正确。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是诸东升在借机整人。
但是郑雄飞一气之下连公职都辞了,去办了个开发公司。老子自己挣饭自己吃,再也不受官场上的鸟气。
诸东升在仔细回想那次与齐猛的谈话,其中的许多细节已经不太清楚了。他怕留下了什么把柄,要是让张秋生抓住可就不得了。短短几次的接触,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张秋生比郑雄飞厉害多了。
张秋生厉害在什么地方呢?最关键的是他不想好,不急于进步,或者说他特别能沉得住气。他在正面与我交锋前,就已经去了保阴,去那个采石场调查。这个非常可怕,他要置我于死地。
诸东升思想开小差,对张秋生要求夺权的话没怎么细细考虑。直到张秋生再次问他有什么意见时,才匆匆回答:“行,我没什么意见,就照你说的办。”实际上,他即使仔细考虑也只有这样回答。如果反对,张秋生肯定撂挑子。只承担责任却没有权力的事,没道理让人去做,除非是铁杆马屁精,并且还得是傻不啦叽的二逼货。